港法例被批落後礙創科 前方諮會主席余鵬春倡先設指引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7/20 07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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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鵬春剛於上月卸任方諮會主席,他認為委員會的工作「非常有效」。(林宇翔攝)

本屆政府大力發展創科,但本港法例常被批落後,窒礙創科。上月底剛卸任方便營商諮詢委員會(方諮會)主席的余鵬春認為,商業環境不斷變化,法例跟不上是正常,最佳方法是政府先設立指引,再按情況立法。

余鵬春自2006年方諮會成立時已擔任委員,2012年出任主席、上月30日卸任。回顧12年工作,他認為方諮會成功改善不少發牌程序,如增加綜合食物店牌照等,形容委員會「非常有效」。

特首林鄭月娥曾提出要為行業「拆牆鬆綁」,余指方諮會自成立以來一直都有協助政府,以科技發展改善發牌效率;也有鼓勵業界用科技解決問題,例如零售業用自助服務減少人手需求。

在2007年,方諮會與效率促進組(現效率促進辦公室)推行「精明規管」計劃,研究提高部門發牌效率及透明度,計劃現有29個部門參與。效率促進辦公室助理效率專員(方便營商)郭志強補充,在2011年公司註冊處推出「註冊易」系統,把大量文書工作電子化,合併處理公司註冊及稅務局商業登記,將程序需時由數天縮至最短15分鐘。

對於坊間批評本港法例落後,窒礙創科發展,例如有工廈電競場館沒有牌可申請,民政事務署和食環署說法不一,地政總署甚至指其違反地契用途。

余認為,商業不斷變化,法例無法跟上屬正常,認為政府不能打壓新營商模式發展,但亦要保障其他持份者,同時不應抱持「有法例才容許經營」的思維,故最佳方法是先設立指引,到行業具一定規模才立法,而最大困難是要平衡各方利益,政策往往因此配合不到市場發展,故認為最重要是社會各界要實事求是討論。